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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赣江新区“赣江海智”等四项人才计划开始申报了!

2020-01-14 赣江新区

赣江新区关于第二批“赣江海智”

等四项人才计划的申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扎实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人才、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开展赣江新区第二批“赣江海智”“赣江创新”“赣江创业”和“赣江杰青”四项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在新区工作,或有意来新区围绕新区主导产业、科研创新平台和为产业配套的现代服务业(含市场化运作的科研、教育、医疗机构等)领域开展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赣江海智”计划人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分为A、B、C三类,具体分为:

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和世界500强企业担任过相当于终身教授、首席技术官等职务的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曾经担任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及类似职务的高层次人才。

地方领军人才(C类):含江西省“双千计划”等省级地方领军人才,江西省“双千计划”入选者若为团队的只认定其团队带头人;其他经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同等次人才。

(二)“赣江创新”计划人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博士,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2)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取得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并通过创办企业、与企业合作、技术转让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创新人才;(3)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从事科研工作,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自带科技成果来新区转移转化的创新人才;(4)拥有国内外重大发明专利或先进科技成果,对解决新区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起决定性作用的创新人才;(5)从新区最终申报江西省“双千计划”人才,进入现场答辩环节但未最终入选者,入选者若为团队的只认定其团队带头人;(6)其他经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同等次人才。

(三)“赣江创业”计划人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才应自带项目来新区投资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2)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3)所创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赣江杰青”计划人才。须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或具备一定操作技能的实用型人才。(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放宽到40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生;(2)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的中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赣江海智”计划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属于新区急需紧缺的“赣江创新”计划人才,或对新区产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赣江创业”计划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职称、学历要求。

三、申报办法

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申报。线上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先登录赣江新区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http://rencai.gjxq.gov.cn)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已落户的申报人直接提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需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将单位证照复印件及附件《赣江新区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汇总表》报送至新区人才办邮箱,由人才办审核后开通审批权限,在http://admin.gjxq.gov.cn进行审核),统筹区人才申报还需由所在组团人才办审核,尚未落户的个人可直接申请新区人才办审核。申报人通过初审后,对“赣江海智”“赣江创新”计划的申报人选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赣江创业”“赣江杰青”计划的申报人选由新区人才办直接复核。线下方式由人才本人或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1.第二批四项人才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 2月14日;2.申报人有关年龄、工作时间、毕业时间、企业创办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五、有关说明

1.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人才计划。2.申报截止后,申报、评审、入选、落户、运营项目及内容应前后保持一致。3.采用评用相分离模式,人才正式入选并引进落户后,按新区人才政策和操作细则有关规定集中兑现。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人才政策实施,具体由新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91-83800533

邮  箱:gjxqrcb@163.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西大街528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办事大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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