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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2020-06-05 长春新区

北国初夏,丽日晴空。长春新区再次掀起新一轮大改革、大发展浪潮。6月4日,长春新区召开长春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暨加快高质量发展动员会,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落实长春市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战略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抢占发展先机,以长春高新区作为样板拉开了全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大幕,为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加速助力。会场内,共识在凝聚;会场外,行动已启程。作为国家区域创新中心的主要载体,长春新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中取制胜之道,以新思路、新境界、新气魄,铺展开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长春市委常委、长春新区党工委书记李忠斌参加会议并讲话,长春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华景斌主持会议。

锐意改革方能与时俱进,精于改革才能把握先机。此次以长春高新区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开发运营去行政化和主责主业去社会化为切入点,加快打造“管委会+公司+园区”发展新模式,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引领作用,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灵活顺畅的运行机制,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领跑型创新高地、高端化产业高地、全方位开放高地和现代化治理高地。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到2022年,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各项指标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到2025年,高新区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中力争进入前20名。

直击束缚“痛点”,“瘦身强体”打造精简高效管理体制。通过实施管委会“大部制”瘦身改革,破解管理条块分割问题。明确各级管理权限,厘清职责边界,优化管理体制,为健全市场体系提供支撑;科学设置机构,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将现有的党政综合办公室、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等14个部门整合“瘦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建设管理局、社会管理服务局7个机构,形成“大经济”“大商务”“大建设”“大管理”的行政管理架构。

探索“管委会+”新模式,引“改革活水”竞相涌流。通过实施“公司化”开发主体改革,破解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够强,市场运作方式不够灵活问题,打造“1+1”双轮驱动开发运营模式,剥离高新区管委会开发、建设、运营等适宜企业化运营的职能,划转到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集团”)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股份”)两大公司,充分发挥公司龙头引领作用。

“轻装上阵”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通过实施“园区化”服务体系改革,破解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问题,成立“四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围绕医药、IT、汽车零部件、现代服务业4大产业落实产业规划,加快项目集聚,促进4大产业集约集聚,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推动区域间实现良性互动。

完善乡(街)职能,构建运转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实施乡(街)职能“下沉式”改革,破解基层服务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的问题。科学调整乡(街)建制,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依法履行辖区内综合管理职能,努力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

随着一项项符合发展实际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一个个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优势正在凝聚,此次改革将在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推行双向选择,行政事业人员可按照“编随事调、人随编走”的原则,分流至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聘任高级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同时引入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原理,实现薪酬管理由“铁工资”向“活薪酬”转变,激发无限创新创造潜能。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这里孕育迸发。长春新区是国家区域创新中心的建设者,更是直接的受益者,以此次改革为契机,长春新区将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舍我其谁的担当快速推进,引领长春高新区发挥重要经济增长极作用、发挥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核心支撑作用、发挥改革示范区作用,让改革红利得到充分释放,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建设国家区域创新中心的强大动力,改出新面貌,提振精气神,努力实现争先进位。

逆势求进,道在日新。体制机制创新改革正在为长春新区发展蓄积力量。随着改革的深入,必将释放出更强的发展活力,汇聚起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以改革成效推动长春新区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行稳致远。

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研室副主任杨松望、长春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唐继东,新区党政办、党群办、人社局、政研室主要负责人,高新区全体处级领导干部,长新发集团、高新股份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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