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 赣江发布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水平,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精细的土地利用制度,赣江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赣江新区“点状用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由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是全省首个“点状用地”实施办法,填补了江西省在“点状用地”政策方面的空白,同时这也标志着赣江新区探索实施“点状供地”有了具体的政策支撑。
《办法》中的“点状用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和发展潜力,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多少、供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点状供应,开发建设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
具体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等服务农业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
《办法》明确了“点状用地”项目按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有十种情形不得纳入“点状用地”供应范围,通过负面清单管理,严格限制用地范围、严格用途管制、严格供应管理、严格建设要求,强化对“点状用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同时,《办法》还在“点状用地”的规划管理、审批管理、供应管理、确权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冷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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